市府經濟發展局工業輔導科長游淑惠今天表示,市府對榮化(1704)大社廠復工很審慎,即使聚丙烯生產線試運轉3個月後可以復工,大社廠能恢復的產能也只是昔日的1/3,即每月丙烯產量約1萬噸;如果業者還要申請更大量產能,長途管線的輸運審查就會更嚴格。
榮化因管線操作不當,去年7月底大爆炸造成嚴重死傷重大的工安問題,市府在去年8月8日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勒令停工。
榮化在去年9月25日申請復工,復工審查委員會10月底召開首次審查會後同意大社廠鍋爐工場、纖維工場及複合材料工場試運轉。
榮化又在11月19日提第2階段復工申請,範圍含大社廠聚丙烯生產線,原料來自槽車運送丙烯及以地下管線輸送氣體乙烯,管線總長度900公尺。
經發局說,去年12月3日第2次復工審查會提出81項審查意見,經業者改善,委員確認後,今天准榮化有條件進行聚丙烯生產線試運轉3個月,不過期滿前需提送試運轉報告經審查同意後才能復工。
經發局說,會同意榮化大社廠聚丙烯生產線試運轉,是以該公司應落實復工審查會核准的復工計畫書及開車計畫書內容作為附帶負擔條件;榮化如違反,將會廢止同意試運轉的行政處分。
此外,勞工局等單位也將對榮化進行工廠查核,會以最高標準監督,為市民安全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