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指出,頂新國際集團董事長魏應交、執行董事魏應充在民國101年,為了整修祖厝「成美堂」,向彰化縣田尾鄉羅姓園藝業者、新北市淡水區陳姓業者,共買入72棵台灣油杉。
彰化地檢署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77年已把台灣油杉公告列為珍貴稀有植物,屬於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章「自然地景」的自然紀念物,禁止採摘、砍伐、挖掘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維護其生態環境。
彰化地檢署表示,魏應交、魏應充在101年5月向田尾鄉經營園藝事業的羅姓兄弟,以每棵新台幣12萬元的價格,買入36棵台灣油杉;同年9月,以每棵28萬元的價格,再向淡水區陳姓業者買入36棵。
彰化地檢署表示,魏應交、魏應充、羅姓兄弟涉嫌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檢方今天將4人起訴,淡水區的陳姓業者由於已過世,予以不起訴處分。4人面臨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