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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訓中心法人化 體壇開新局

中央社/ 2015.01.05 00:00
(中央社記者李晉緯台北5日電)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今年正式行政法人化,並在今天揭牌。體育署表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行政法人化後,未來運作將更有彈性,也將以此培育更多優秀運動人才。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前身「左營訓練中心」擁有近40年歷史,由於場地軟硬體老舊,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委會)於99年委託營建署代辦新建第一期工程,於101年完成發包,去年11月25日第一期建設完工,面積達4萬6000平方公尺,總經費19.7億元,預定今年5月啟用。

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轉型為「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並於今天在高雄舉行盛大揭牌典禮,包括總統馬英九、教育部體育署署長何卓飛等人,都一同見證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歷史的一刻,也看到台灣競技運動發展進入新紀元。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於103年1月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經體育署全力籌備,在今年正式行政法人化後,在組織作業、經費與決策具有自主性,其人事、建設、採購、財務及募款都將有更大彈性空間,未來將肩負推動國家運動訓練事務,培育優秀運動人才,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的任務。

除此之外,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行政法人化後,也可引進民間資源協助推動各項事務,提升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整體組織營運專業經營及效能,並提升台灣競技運動的國際競爭力,達成在2016里約奧運、2017台北世大運,及其他重大國際運動賽事締造佳績的目標。

為讓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培訓事務與國家體育政策能緊密連接,落實國家競技運動選、訓、賽、輔相關業務,讓2016年里約奧運培訓業務能順利銜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首任董事長由教育部政務次長陳德華擔任,董事由何卓飛、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校長林華韋、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主席蔡辰威及主席林鴻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會長張朝國等各界重要人士擔任。

另外,曾代表台灣於國際體育賽事創下卓越成就的錢薇娟及陳詩欣為董事代表,監事則由「飛躍羚羊」紀政等人擔任。

體育署表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成立後,將可配合政府體育政策及提升國際運動競爭力,對台灣體育運動的發展提供更大貢獻,也能夠強化台灣在國際競技上的實力,達成國家運動人才培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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