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案遭降級 柯文哲無法翻案

自由時報/
11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巿長柯文哲在台大醫院任職期間,不滿自己因愛滋器捐疏失,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降兩級改敘的懲戒處分,柯聲請公懲會再審,日前遭駁回,公懲會仍認定柯有疏失,柯無法翻案。

柯文哲昨無公開行程,私下被堵訪時拒絕受訪。市長室幕僚表示,待收到公文再回應。

聲請公懲會再審駁回 柯無回應

一○○年八月間,台大和成大醫院一時疏忽,將愛滋感染者捐出的器官植入五名病患身體,監察院一○一年八月間彈劾當時擔任台大器官捐贈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的柯文哲,認為柯未親自判讀檢驗結果,就授權專業經驗不足的協調師獨力執行前置作業,造成醫療風險,將柯移送公懲會懲戒,公懲會一○二年八月二日對柯予以降級改敘的懲戒。

公懲會指出,柯文哲認為自己沒疏失,強調當時雖兼任台大醫院行政職務,但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不應受懲戒處分,但柯在公懲會調查時,承認器官移植後,才接獲通知誤植愛滋器官,遭彈劾後曾對受到愛滋器捐案無辜波及的受害病患及家人表達歉意。

公懲會認為柯負有確認器官捐贈者各項條件的職責,卻未把關移植安全器官,釀成這起重大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