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民政處表示,澎湖全縣登記有案並適用寺廟監督條例之寺廟達189座,自去年3月起開始受理登記有案之寺廟申請換領寺廟登記證作業,截至去年底止,只有40座寺廟完成換證,換證比率為21%。
縣府民政處表示,此次換領寺廟登記證作業期限至104年12月30日止,期滿仍未完成換證寺廟之舊有寺廟登記證,至12月31日起將不得作為登記有案寺廟證明文件,請寺廟負責人儘速備齊相關表件,向寺廟所在地鄉市公所申請。
澎湖全縣的大小廟宇近300座,但登記有案有189座寺廟,馬公67座、湖西48座、白沙25座、西嶼30座、望安15座及七美鄉4座,其中以七美鄉換證比率達75%為最高,西嶼鄉及望安鄉換證比率僅有7%。10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