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警方今天指出,章男和劉女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2人交往約3年,期間章男趁著劉女盥洗完畢尚未著衣之際,未經同意,以智慧型手機拍攝劉女裸露上半身照片。
未料2人於103年5月分手後,章男得知劉女另外結交男友,竟然把前女友裸照利用手機傳送給劉女的朋友,想要藉此洩憤,劉女經友人告知,才驚覺裸照外傳,氣得報警逮捕前男友。
雖然章男向員警供稱,散播前女友裸照只是一時氣憤,不過行為已經觸法,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苗栗警方今天指出,章男和劉女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2人交往約3年,期間章男趁著劉女盥洗完畢尚未著衣之際,未經同意,以智慧型手機拍攝劉女裸露上半身照片。
未料2人於103年5月分手後,章男得知劉女另外結交男友,竟然把前女友裸照利用手機傳送給劉女的朋友,想要藉此洩憤,劉女經友人告知,才驚覺裸照外傳,氣得報警逮捕前男友。
雖然章男向員警供稱,散播前女友裸照只是一時氣憤,不過行為已經觸法,檢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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