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18小時等酒退?
雖然李文億酒測值為零,但死者家屬質疑,李躲了18小時才投案,就是要等酒精代謝掉;檢方說,人體酒精的代謝率每小時約為酒測值的0.08,18小時可代謝1.44的呼氣酒精值,不排除李有「酒駕」的可能,將深入追查。
肇逃警收押 查有無酒駕
桃園市長鄭文燦昨赴林口長庚醫院慰問死者家屬、致送10萬元慰問金。鄭痛批李文億「冷血、無情,沒資格當警察」,要求市警局長黎文明調閱李員通聯,徹底追查是否酒駕;鄭文燦說,市府會成立專案小組督導警局調查,由副市長邱太三任召集人,一定勿枉勿縱,給家屬一個公道。
35歲的李文億從警9年,出身警察家庭,父親是副總統吳敦義的首席隨扈。
警方調查,李文億於元旦晚間8點多,駕車往竹圍漁港,行經桃園市蘆竹區八德一路,疑因超車,迎面撞上騎機車的23歲女大生王佳函,李闖禍後未報案,只顧拉著車上的5歲女兒逃逸,罔顧倒地的王女,導致她傷重送醫不治。
蘆竹警分局長趙成之昨強調,案發後,警方多次撥打李文億及其妻的手機,李的手機關機、李妻手機均未接聽,住處也無人應門,因無搜索票無法破門;經查,李與妻帶著小孩藏匿於摩鐵,後因李父接到兒子來電告知闖禍,才帶兒投案,警方絕無包庇。
警方說,李文億到案後第一時間就施以酒測,數值為0,隨即帶他到醫院抽血檢測,血液酒精濃度數值小於5(這項數值沒有0),無法證明酒駕;李文億供稱,案發前他去新北市林口區訪友,絕無喝酒。
過失?酒駕?刑度差很大
蘆竹警分局交通組長連國豐表示,刑法過失致死的刑度為2年以下徒刑,肇事致死逃逸的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酒駕致人於死則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刑度差別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