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指出,大陸央企新制薪酬結構區分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上任期激勵。改革首批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指派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
大陸央企內部人士分析,基本年薪為上一年全部員工平均工資的兩倍,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兩倍,任期激勵不超過年薪30%,換言之,總收入是員工平均工資的7至8倍。
數據顯示,2013年大陸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年均薪酬為人民幣76.3萬元,全部負責人平均薪酬為46.1萬元,但央企負責人薪酬是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2至3倍。
報導強調,大陸央企負責人往往具有雙重身份,不僅是職業經理人,同時還是行政級別較高的公務員,薪酬往往既有高管工資,又有高官待遇,因此央企高管薪酬自然影響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