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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廈門12吋廠投資案 有條件過關

自由時報/ 2015.01.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投審會昨召開會議,通過聯電赴廈門投資12吋晶圓廠案,聯電及和艦共以7.1億美元(213億台幣)投資廈門聯芯集成電路製造。投審會執秘張銘斌表示此案以三大條件通過︰第一是聯電必須落實南科12吋晶圓廠投資計畫;第二是國內新增員工數3千人;第三是年均在台資本支出必須超過13億美元,且這三大條件都要在3年內完成。

投審會要求落實三條件

聯電申請以自有資金4.5億美元,及其在中投資的和艦科技資金2.6億美元,合計7.1億美元,間接投資聯芯,從事經營12吋晶圓鑄造、積體電路製造及銷售等業務。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聯芯註冊資本額為20.7億美元,其中聯電5年內將分期出資13.5億美元。投審會強調,聯芯只能生產40與55奈米製程產品,且聯電必須依規定向聯芯收取技術合作權利金;未來若聯電技術進步,聯芯要生產比40奈米更先進製程產品,必須重新走一次投審程序。

投審會也指出,聯電必須每季向投審會及工業局報告在兩岸投資具體進度,且在台3年投資額必須不低於39億美元;若聯電違反前述三大條件,投審會對其後續投資案將不准許申請。

工業局表示,聯電此次赴中雖開12吋晶圓先例,但完全符合規定。台資晶圓廠赴中需符合「製程技術須落後該公司在台之製程一個世代」,聯電目前所擁有最佳技術僅28奈米,赴中更僅為40與55奈米,符合標準;且台主要競爭對手三星已赴中投資12吋廠1X奈米製程,因此無技術外流疑慮。

工業局也強調,本案由經濟部關鍵技術小組進行審查,聯電公司於會中承諾未來在台將加強研發投入,於南科廠區研發中心開發14奈米與其他利基型產品,同時配合在南科持續擴產。

聯電去年10月9日通過董事會決議,與廈門政府及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簽訂參股協議書;聯電預計自今年起的5年內出資完畢,最後將約取得6成股權,在9席董事中取得6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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