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昨於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鼎王事件全國譁然,檢察官卻對鼎王不起訴處分,為何當初胖達人事件屬於詐欺、鼎王就不是?法務部法制司參事鍾瑞蘭回稱,這牽涉具體個案,她不方便回答。
王育敏批評,未來業者都會如法炮製,反正有模糊空間,十幾億元營業額現在只罰三百萬元,「不是要嚴懲不良商人嗎?嚴懲在哪?」
立委批 嚴懲在哪?
律師出身的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受訪指出,鼎王是「揭露的資訊不足」,胖達人是「揭露的資訊不實」,這是兩案最大的差別。但鼎王是知名火鍋店,用了雞湯塊卻未在廣告或宣傳中揭露,有隱瞞之嫌,傷害消費者的感情及對品牌的信賴,消基會對此予以譴責,並呼籲衛生單位應考慮以廣告不實的最高罰責對鼎王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