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重組牛排沒全熟 恐食物中毒

自由時報/ 2015.01.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消費者上餐廳點七分熟牛排、火鍋涮牛肉,得先確認是不是重組肉,否則要小心引發食物中毒!

重組肉未標示 最高可罰300萬

衛福部食藥署昨指出,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布「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不論整包裝或散裝,及火鍋店、餐廳供應重組肉,皆應在包裝、菜單、掛牌清楚標示,並加註「僅供熟食」,已通令各衛生局列為今年稽查重點,依食管法,未標示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

食品組組長潘志寬強調,重組牛排須全熟,若只吃三分、五分或七分熟,恐引發食物中毒。因為整塊肉切下來,若有微生物病原菌,只會附著在表層,但重組肉經合法添加黏著劑拼貼、壓形、再製、切片後,各種微生物病原菌可能夾雜其中,增加污染機會,未完全煮熟恐有病菌中毒風險。

官員另指出,重組肉須標示主因在避免「低價高賣」,據業者舉例,非重組牛排比重組肉成本貴差約一倍。

4招可辨識 外觀即可看端倪

食藥署還提供重組肉辨識四招,即外觀大小規格較一致、肌理紋理紊亂、口感軟爛缺嚼勁,解凍和下鍋後易散開。

雖「重組肉品名標示原則」也規範散裝肉品,但潘志寬說,現行法規對「散裝」定義,是指有商業及工業登記的業者,因此,傳統市場的肉攤理論上不在此限,但若消費者口頭詢問,肉販明知重組肉卻謊稱非重組,恐涉宣傳、廣告不實等,違反食管法,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

謊稱非重組肉 可重罰400萬

潘志寬說,包括早餐店、小吃店、便當店、自助餐、夜市、餐廳等,凡菜單或掛牌提到「排骨」、「豬排」、「雞排」、「牛排」等,都應標示是否「重組」,但漢堡肉、貢丸、香腸等不用標,因民眾已知是加工肉品。

雞豬牛排應標示 貢丸不用

至於火鍋肉片,如果火鍋店進貨就知是重組肉,就應標示,若上游廠商未在包裝上標示,以致下游餐廳未在菜單標示,製販廠商將連帶受罰。

日式「牛丼」、「親子丼」等肉片蓋飯類,因店家沒明講是「肉排」,不致讓消費者誤以為是整塊的肉,所以不用標重組。此外像重組肉切成絲,煮成榨菜肉絲麵,也不用標。

潘志寬還說,依規定,廠商應在品名上標示「重組」或「等同的文字」說明,如「塑形肉」、「整形肉」、「組合肉」等,業者若想自創品名,最好先函詢食藥署,以免讓消費者感覺受騙而挨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