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咬傷乳 男嫖客被標註變態

自由時報/
11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林志威102年間,兩度白嫖、霸王硬上弓,還咬傷對方乳頭,甚至恐嚇其中1名應召少女小美(化名):「妳沒成年,如果報警妳反會被抓去關!」應召業者找林理論討10萬元遮羞費,林卻溜走,業者只好在嫖客名單旁加註「變態」2字,列為拒絕往來戶。新北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林9年徒刑。

「變態」男 判刑9年

判決書指出,102年4月間,34歲的林男與賣淫集團談妥,以6000元交易,集團成員載著年僅15歲的小美抵達摩鐵後,林男竟翻臉不認人,表明不願付錢,小美氣得轉身離開,林男卻一手將她拉回,霸王硬上弓。

性侵過程中,林男還咬傷小美乳頭,又恐嚇說不怕報警,小美不甘受辱,告知賣淫成員此事。

同年4月23日,眾人以旗下小姐「小優」名義,約林男看電影,恐嚇林賠償10多萬元,林不肯,趁隙逃離現場。集團成員拿林男沒轍,只好在電腦存檔的嫖客名冊中,對林男所留的手機號碼加註「變態」!

兩個月後,林男仍不知收斂,約另名女子小玉(化名)性交易,再度翻臉不給錢,奪走對方手機,沒戴套性侵,過程中又咬傷對方乳頭,小玉放聲大叫,林男竟咬傷小玉嘴巴、舌頭。小玉指控,當時她擔心懷孕,林男卻事不關己的回:「懷孕就懷孕!」

小玉出庭時泣訴:「我自己也有錯,自己必須承擔一點後果…我希望不要有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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