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運處表示,計程車應按公告費率依規定計費,跨年夜時間並無例外,但往年跨年夜常發生有計程車駕駛漫天喊價,以及超收車資情事,此舉已屬違法。
公運處說明,依目前北市公告計程車費率,僅有夜間(夜間11時至隔天凌晨6時,以上車時間為準)加收20元的規定,其餘時段不分假日及一般日都應依表計費。
以跨年夜為例,公運處表示,此僅屬夜間加成時段,因此只能依計費表金額加收20元,超收或喊價行為即違反規定。
公運處提醒,民眾若遇到不肖計程車駕駛趁跨年夜喊價溢收車資,除可拒絕搭乘外,並可記下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等資料,向公運處或1999市民熱線申訴檢舉,若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