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時規定,104年1月1日起,將對風險度較高的罐頭食品製造,強制實施驗證,由第三方驗證機構到工廠實地查核,證明符合食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食藥署準備從104年針對大宗物資進行食安稽查,首波針對麵粉工廠,稽查重點為食品原料來源、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同時規定,104年1月1日起,將對風險度較高的罐頭食品製造,強制實施驗證,由第三方驗證機構到工廠實地查核,證明符合食安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食藥署準備從104年針對大宗物資進行食安稽查,首波針對麵粉工廠,稽查重點為食品原料來源、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及食品添加物使用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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