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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金融消費爭議 評議中心分享評議案例

中央社/ 2014.12.30 00:00
減少金融消費爭議

評議中心分享評議案例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41230 11:27:54)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為減少金融消費爭議,向金融服務業分享評議案例,於103年12月間共舉辦7場「2014金融消費爭議案例研討會」,吸引超過800位金融從業人員熱烈參與。評議中心再三呼籲金融從業人員,在銷售金融商品時,一定要落實對金融消費者做好適合度評估,且需充分說明商品內容並揭露風險,主因係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發生金融消費爭議時,金融服務業需證明損害發生非因其未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之商品或服務適合度或非因其未說明、說明不實、錯誤或未充分揭露風險之事項所致。

評議中心分別對壽險、產險、銀行及證券期貨等金融服務業,於台北、台中及高雄三地舉辦研討會除評議案例研討外,也進行調處業務的交流,使與會者瞭解評議中心處理爭議之程序外,同時也針對各業別在實務上常發生之爭議案例類型與內容探討易造成紛爭之原因,以進一步作為修正制訂業務招攬方法或內控之參考,並期望金融服務業能將紛爭處理之重心由「事後」的紛爭解決,調整至「事前」的預防,進而提升金融服務業之服務品質。

在發生金融消費爭議時,評議中心也希望金融服務業能秉持「以和為貴」之精神,可積極透過調處讓爭議雙方有再一步溝通、陳述及說明的機會,裨消弭雙方歧見,圓滿達成和解。此外,評議中心亦積極推動之調處機制,不僅有助於迅速有效解決金融消費爭議,在調處階段若調處成立,對於金融服務業及金融消費者更可省去後續等待評議決定的時間,及未來訴訟的可能及成本。根據評議中心統計,今年截至10月底止,計有492件調處成立,相較於101年的223件及102年的481件,有明顯成長,希望金融服務業繼續積極參與調處。

本次案例研討會,現場金融從業人員提問熱烈,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建智於會中表示,評議中心主要功能是在找出爭議雙方的問題,並盡可能協調雙方儘速解決或進行評議,主要目的係希望增進金融消費者對於金融市場之信心,也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全發展,所以對與會金融從業人員所提之意見及建議,除會積極檢討改善外,相關政策性議題也會向主管機關說明,並感謝業者踴躍參與本次案例研討會,以及對於評議中心的支持。

訊息來源: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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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6310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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