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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又南商品代言違法遭罰20萬

中央社/ 2014.12.29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9日電)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天公布,藝人梁又南代言醫療器材,因發言涉及疾病治療內容,衛局依違法藥事法開罰新台幣20萬元。

衛生局科長林冠蓁表示,經常在本土劇演出的女藝人梁又南連續在電視購物頻道代言「船井醫卡酸痛按摩機」,由於廣告內容宣稱她筋肌膜沾黏很嚴重,每周都要到中醫報到。「用這種低週波治療一個禮拜,就可以發現不用去掛門診,也不用再去掛復健」。

由於她在廣告中分享的發言內容已超過仿單許可的「減輕肩膀酸痛,末稍神經麻痺」等用途,疑涉及違反藥事法規定,經約談,梁又南日前委託所屬經紀公司人員到衛生局作說明。

林冠蓁表示,由於梁又南代言廣告內容未按照廣告核定表刊播,涉違反藥事法有關「藥物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的規定,依法開罰20萬元。至於廣告主也遭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林冠蓁說,選購醫療器材前一定要詳細閱讀產品說明書並充分了解醫療器材的效能、性能或適應症及注意事項,以確認產品安全與效能,勿聽信誇大不實藥物廣告,如身體有問題應儘早就醫,以免延誤病情。1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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