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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判刑 蔡啟塔喊冤將上訴

中央社/ 2014.12.29 00:00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29日電)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蔡啟塔因貪污罪,被判刑15年,蔡啟塔今天表示,並未涉及不法,雖辭去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職務,但終身當花蓮的志工,為花蓮縣政把關。

前花蓮市長、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主委蔡啟塔,在擔任市長期間,涉及弊案,被檢方以貪污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15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

蔡啟塔下午出面說明,強調自己沒有涉及不法,從政25年兩袖清風,10多年前擔任花蓮市長期間,中央透過立委撥款給予補助,建設地方,高興都來不及,怎會去貪那一點錢?將上訴爭取清白。

同案中的花蓮市公所工務課長饒瑞逸獲判無罪,蔡啟塔對此不表示意見。他說,將終身作花蓮的志工,繼續為花蓮縣政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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