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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疑當選資格 新北議員反駁

中央社/ 2014.12.29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王鴻國台北29日電)民進黨團今天說,新北市議員蔡錦賢16年前因預備行賄罪被判刑褫奪公權,逃亡海外返國竟可參選,要求中選會交代;蔡錦賢說,中選會開會同意讓他選,不是他要選就能選。

蔡錦賢受訪表示,如果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質疑他當選資格,為何他當選新北市第1屆議員時不質疑?不合邏輯;希望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不要自貶人格,沒搞清楚就亂開記者會。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其昌上午陪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吳秉叡與律師顧立雄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蔡錦賢民國87年因案經判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確定後潛逃到中國大陸,返國後參選新北市議員當選,荒謬且不可思議。

段宜康表示,被判刑確定,居然不用服刑,逃亡等期限過了回國,中選會還許可參選,中選會必須交代。

吳秉叡說,如果蔡錦賢入獄服刑,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能參選,但中選會抓法律漏洞稱「行刑權罹於時效而未執行刑罰,不算執行完畢」,讓蔡錦賢參選,變相鼓勵犯罪者逃亡。

顧立雄表示,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犯行賄罪終生不可參選,但蔡錦賢犯預備行賄罪,行賄罪不能參選,預備行賄可以,說得通嗎?這個案子須在法院求公道,已對蔡錦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明年1月6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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