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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大家談

自由時報/ 2014.12.28 00:00
補助給真農民 才有意義

劉家明 桃園市稻農

在桃園市楊梅區甡甡路附近種植「台稉九號」的農民劉家明說,休耕補助必須補助給實際從事耕種的農民才有意義,否則只有地主獲得補助,租地耕種的「真農民」卻一毛錢都拿不到。

劉家明直指,以一部割稻機約需300萬元為例,向銀行貸款7年,每年約需還款40幾萬元,再加上生活必須費用,補助金額仍然不夠。

(圖文:記者周敏鴻)

領不到補助 逼佃農陷絕境

王文財(嘉義佃農):

我租了8公頃農地種植水稻,其中多數只有口頭約定,並未簽訂契約,且半年前才拿積蓄購買農機,現在政府實施停灌休耕,像我這種佃農一毛錢也拿不到,無異被逼入絕境。

我肯定從工業用水大戶多徵課稅金、貼補休耕補償金,更希望政府優先供應農業用水,否則就應補助實際耕作者,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圖文:記者蔡宗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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