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與台灣高鐵簽有興建營運合約,雙方擬透過修約方式,讓財務改革有依據;不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高鐵財改案要經由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9日將審議高鐵財改方案,交通部評估,這是高鐵財改最後期限,若無法通過,預期明年3月,高鐵恐將破產,政府就得收買。
高鐵財改案主要是經由減資打消虧損,再經由增資引進新資金,贖回特別股,並搭配特許期延長40年,降低折舊負擔,同時改變票價機制,取消目前上限20%的做法,讓票價更公平合理,最後還要全民釋股,讓高鐵永續經營。
不過,有立委質疑特許期為何一定要延長40年,也有部分立委認為,應由政府先收回,再以OT(營運-移轉)方式標給另1家公司營運。
在立法院未審議通過前,交通部也不敢大意,備妥一旦政府要收買高鐵的流程表,包括何時該資產鑑價及移轉,何時該強制接管營運,如何使高鐵繼續營運不中斷,如何找到1家公司接手營運高鐵等。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評估,如果政府買回高鐵,粗估光是收買金至少新台幣3900億元,還要面臨台灣高鐵以不可抗力事件,求償3000億元,其他相關衍生的人力、時間等政府損失,難以估計。
而現有台灣高鐵3500名員工的工作安排更是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