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焦點》表演藝術的下一哩路
自2007年歐盟、美國、亞洲全球在經濟巨變下都遭受嚴重危害,當各行業的盈利急速衰退,影響在表演藝術界所帶來的災難,更是30年來少有的景象,國家級的歌劇院、音樂廳、交響樂園、合唱團、芭蕾舞團,關閉的關閉,解散的解散,民間私人的團隊改行,跨行比比皆是,尤其近幾半年看到「羅馬歌劇院」,「紐約市立歌劇院」,「費城管弦樂園」相繼關門停業,荷蘭、丹麥、法國也有公設樂園解散,面對種種的困境,名聲響亮的樂園如:「柏林愛樂管弦樂團」、「巴伐利亞廣播交響樂園」,「柏林劇團」、「陽光劇團」都積極的延續及開發中國大陸與東南亞的巡演市場來維持營運,事實證明這種做法,讓各國政府、演出團隊都能在巡演中不失自己的優勢,可是對於基層性或較不見知名度的藝術團隊就難於倖免解散、改行、跨行的危機。
亞洲方面,雖然各表演團體不如歐美的名氣與藝術水準,但由於具有濃烈的民族色彩,在自己土地上演出的收入是維持生活,保存傳統的主要來源,像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韓國等,他們靠著國際宣傳、影片、電視劇…帶來大批人潮。
臺灣表演藝術的市場性
回頭來看看我們臺灣的表演團隊,有些團困於經費來源無著落,也有因為表演的風格在多變的今天,已不符觀眾的期待,當他們社會的影響弱化時,國內企業界對補助這類團體顯得不夠積極、熱心,所以很難生存下去。可是也有團體敏感度高,早已嗅出這10年來表演藝術市場「多元化時代」來臨,從跨行、跨領域,打破傳統、找尋新興的創意,不僅能保存藝術專業的精神外,也嘗試接近普羅大眾對藝術的品味與喜好,居然令人眼睛一亮,觀眾群逐年增長,年齡層則逐漸下降,如傳統說唱藝術界「相聲瓦舍」、「臺北曲藝團」、「明華園歌仔戲團」、「楊麗花歌仔戲團」……他們創新的訣竅除了劇本吸引人外,也結合了舞臺視覺具像化(過去多半以抽象佈景、道具登場)音樂配器豐富、滿足視、聽的享受,說相聲的也有佈景、道具、舞臺三度空間的戲感,令人驚訝,不忍心打瞌睡,不再像過去相聲二人組穿著長袍馬掛,你一言我一語,結尾用扇子敲搭檔腦袋,「你別挨罵了吧!鞠躬下臺」。
一個新作品推出,演出60場以上,印證了人潮就是錢潮。歌仔戲也將場景由舞臺延伸到觀眾席,與現場觀眾互動頻繁,他們還有共通的元素,那就是社會熱門話題:如「阿基師」等將他們經典說詞搬上舞臺,既時尚又能抓住民心,這種演出風格當然有市場、有觀眾,在經濟艱困時期、民間表演團體能有百分之百的自主性來製作貼近群眾的劇碼,多半是成功的。
戲劇團體在10多年前已嗅出表演藝術市場的急速變化,民間團體將戲劇加上歌唱,並邀請歌星、演藝人員來擔綱演出,如蔡琴與果陀劇團的「修女也瘋狂」創下高票房記錄,音樂劇的雛形,音樂時代的「四月望雨」、「永恆的原鄉」則逐漸吸收歐美音樂劇的風格,讓戲劇與歌唱間有更多創作情境與劇情轉折的音樂,比早先的「劇情+歌唱」更有可聽性,果然市場效益倍增,培植了不少排斥藝術演出的觀眾走近劇院、劇場,更造就了新一代的舞臺製作的創作人才,他們演出場次都超過30場,這也是民間團體在非政府所屬的表演團體外能立足的成功案例。
在「舞蹈藝術」方面,林懷民1973年所創辦的「雲門舞集」每一部作品都感受到對歷史、對人民、對土地、對心靈的貼近,從「薪傳」、「九歌」、「行草」、「流浪者之歌」到近期的「白水」、「微塵」帶領觀眾在沉靜、激情音樂中找回心靈的歸屬,這個團體是不會被環境打敗。在成立15年後,1988年宣佈暫停,林懷民自我放逐歐洲各國觀賞演出之餘,多半沉思舞團何去何從。
我曾經率音樂家團體在歐洲參加國際藝術節,同時做歐洲巡演,在比利時我們音樂家們利用演出空檔到公園廣場去觀賞花展,看到一位瘦瘦的男士背著背包,坐在石椅上低頭沉思,仔細一看原來是林懷民老師,一臉茫然、失落。回想那一幕,那段時間相信他為自己的舞團做了精密的剖析,找出自己的方向。現在看到他的成功,應證了藝術是在沉靜中看到圖騰、光影,也在肢體揮舞中發現,那趟在自我放逐是嚴謹藝術家心靈的尋根。
臺灣西式歌劇的興起
在民國58年左右,第一部歌劇是文化大學音樂系製作莫札特的歌劇「費加洛婚禮」,同時國內軍中歌劇隊也推出年度金像獎歌劇競賽,是臺灣第一波西式歌劇興盛輝煌年代,不管內行與否都在做歌劇。筆者僥倖在進大學前獲得一座最佳歌劇女主角金像獎,才知道演歌劇需要除了會唱、還會演、會跳,民國60年代,由西班牙歸國男中音曾道雄教授成立民間歌劇團,接著由德國柏林歌劇院回國的男高音吳文修教授成立「首都歌劇團」,在這同時,臺北市政府也開始製作,當然民間不如政府的資源豐沛,製作起來身心俱疲,政府在年度預算,1仟萬、2仟萬製作歌劇上沒有經費壓力,只有演出成功,好壞與否的壓力,民間團體常常校長兼撞鐘,由團長、演出人員、工作人員一肩扛,政府補助是杯水車薪,宣傳、銷票,自己承擔盈虧。
民國70年左右於高雄首演「蝴蝶夫人」時,發生了小趣事,依當地宣傳習性,演出前一週要找小發財車貼上歌劇廣告,在大街小巷大肆宣傳一番,果然當天高雄文化中心至德堂滿場觀眾,可是當交響樂演奏、幕開啟,歌唱家穿著戲服,唱起義大利文,部份觀眾傻眼了,開始有點雜音,原來他們誤以為是歌仔戲的演出,因為當地人也稱歌仔戲團為「歌劇團」。
近30年來,臺灣歌劇在政府與民間的努力推動下,每年有5-7部歌劇的演出,但民間團體製作費往往不到政府團體的一半,艱困情況常令負責人灰心喪志。更遺憾的是花費不少的佈景、服裝、道具,每演出完就束諸高閣,無法重複使用也是資源的浪費。國外歌劇院重覆使用的結果成本回收外,對樂迷、歌劇迷能經常看到叫座的歌劇來回的上演,也證明了經典就是經典,不被時代所淘汰。
面對全球知名音樂團隊的解散,我們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臺北兩廳院、臺中歌劇院、高雄衛武營歌劇院)在選擇邀請國外的表演團隊價碼上應有更多議價空間,即便是法人制,文化部每年定額的經費補助外,仍需靠售票、廣告、贊助週邊商品來維持營運。
筆者在擔任董事期間,一直強調的就是外國團隊的議價空間與合作雙贏之做法、非常堅持,而且自製外來節目每檔不得虧損300萬以上,迫使總監及各部門工作同仁努力開發贊助及推廣、銷售之工作,每年盈餘還能繳回國庫及鼓勵新秀,算是成功的例子,他、她們功不可歿。
文化補助的合理性與排擠現象
民間團體與政府先天條件不能比擬,但演出品質與水準雖然會因資源不對等而有差異,但多半時候看到民間團體的靈巧度與多元性,超越政府的制式化而感到這些人才是我們前進的動力,這些觀眾才是催生人才的舵手,當然背後如有政府厚實的支撐,臺灣文化藝術在亞洲能傲視群雄也是大有可能。請政府看看我們這些藝術工作者,每個活動決不是補助個3、2萬就能成氣候,藝術界更需要政府的公資源合理分配,畢竟一場精緻的演出,若不如商業機制歌星發片的補助,那不僅僅是300萬與3萬的失衡,而是擊退了文化藝術的熱情與信心。
別忘了文化藝術的價值可提供臺灣面對紛亂世局的出口。
(本文作者呂麗莉,為文化大學音樂研究所副教授、前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