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殺女運將 28歲花美男判無期

自由時報/
11 年前
法官認可教化矯正

〔自由時報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長相俊美的28歲男子蕭宏吉,涉持刀刺殺女計程車司機賴姿秀致死,再搶她的計程車逃逸;嘉義地方法院昨認定,蕭某自小不受父親等家人支持,使他遇困境時,傾向退縮、壓抑、缺乏思考,審酌犯後坦承罪行、表達悔意及可教化等,依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但被害人家屬的辯護律師吳碧娟表示,家屬希望凶手能被判死刑,不要再出來危害他人,已接到判決書,將請求民事賠償。

欠租被趕 計畫行搶

蕭宏吉缺錢付房租、被房東趕離租屋處,打算搶奪財物後,到桃園謀職,今年2月26日,他帶著裝有尖刀的提袋,在嘉義車站後站,搭乘女運將賴姿秀的計程車,指示她開往嘉縣朴子市某處,途中佯稱現金不足,要求開到郵局提款,他假裝提款後回車上,進副駕駛座,突然刺賴女頸部、左胸各一刀,當時車還在前進,蕭抓住方向盤奪車,賴女被拖行後甩出車外,蕭駕車逃逸,並在六腳鄉雙涵村產業道路棄車,沿途還丟棄血衣、外套,2天後落網,賴女被路人發現送醫,因傷重不治。

稱不小心 盼能彌補

蕭宏吉庭訊坦承強盜殺人,辯稱是與被害人拉扯奪刀時,不小心刺到死者胸口;蕭嫌說,對不起父母及死者家屬,有機會的話,希望能彌補賴女的先生和女兒。

法官調查,蕭嫌7年前被父親認為沒拿錢貼補家用,錢只花在自己跟女友身上,因而被趕出家門,後來他沒錢付房租,連住處都成問題,5年前與女友分手後,曾吸食K他命,並涉攜帶凶器強盜罪;法官審酌他的親友長期不支持,造成他鋌而走險,經台中榮總嘉義分院人格及心理鑑定,有再犯之虞,且面對問題及困難時,傾向退縮、壓抑、缺乏思考等,但可透過法治矯正偏差行為,故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被害人賴女的丈夫現由安養院照護,女兒已婚、家庭穩定,因母女感情深厚,提到媽媽仍忍不住掉淚,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嘉義分會已協助申請補償金並提供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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