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52.減資緣由:本公司第一次買回庫藏股將屆滿三年未轉讓予員工之股數應予以註銷。3.減資金額:9,610,0004.消除股份:961,0005.減資比率:3.065%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03,853,870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訂為10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