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曜亞國際: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機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25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2/252.公司名稱:曜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規定,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應委託金融機構代收款項,並存儲於本公司所開立之專戶內,且應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並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2)本公司已於103/12/25與銀行簽訂委託代收款項及存儲款項合約,故依規定辦理公告。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錦和分行及其全省各分行。(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商業銀行國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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