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鴻威:公告金管會核准本公司撤銷103年度現金增資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25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25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撤銷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2275號函核准。3.因應措施:(1)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於接獲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廢止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算利息返還, 並負損害賠償責任。(2)本公司對於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及認股人應退還股款之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繳款日~實際退款日之天數)×1.37%(註1)/365】 (註1)利率係以103年12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3)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如下: 實際退款日訂於民國103年12月30日,應退款項將以電匯或限掛郵寄採禁止背書記名 支票方式退還。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