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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潤率要6%? 台電忙澄清:未定案、沒有預設立場

NOWnews/ 2014.12.24 00:00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由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刪除每度0.1元的重建成本,台電公司為弭平虧損,擬在新電價公式中訂定6%的合理利潤率,引發外界批評,台電今(24)日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合理利潤率應該多少才合理,台電沒有預設立場。

台電表示,並沒有主動要求要將利潤率提高一倍,而是因為如果依照立院經濟委員會18日決議的新電價公式,扣除每度0.1元的重建成本後,台電如果仍要在10年內攤平累計虧損,合理利潤就必須調整才有可能。

台電指出,電業法第60條清楚載明電業要有合理利潤,至於新電價公式的合理利潤是多少,並非由台電決定,需由政府未來成立的「電價費率審議會」來審議。

由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明(25)日將針對「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召開公聽會,台電表示,公聽會就是要聽各方意見,台電過去高達近2000億元的累積虧損,不管要怎麼處理,也都需要共同面對,至於要用哪一種方法彌補虧損,合理利潤率多少才合理,台電沒有預設立場,都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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