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板橋第二體育場公廁火警,板橋分局警方在接獲報案後,立即至現場採證並調閱相關監視畫面過濾,迅速在今(24)日上午確認為一名小學生所為,經通知家長陪同到派出所說明,該犯案小學生坦承是一時好奇好玩而犯下的縱火犯行。
板橋區第二體育場公廁內,前天發生火警,所幸搶救迅速,雖然無人員傷亡損失,但女廁內垃圾桶、天花板及隔間門板外,還是被燒毀;板橋派出所在接獲第二體育場火警案後,立即成立監視調閱小組全面清查體育場附近,可能拍攝到監視畫面,經一天追查後,終於在昨日上午在監視影像中發現嫌犯身影。
經查後,板橋警方確認影像中是一名小學六年級學生,於是通知其家長利用學校休息時間到派出所來說明,經瞭解後,該學生坦承當天下午因無聊又身上剛好帶有打火機,一時好玩,於是就拿起廁所內衛生紙少許點燃就丟到紙垃圾桶裡,隨即離開,但不知不久該垃圾桶竟起火,還燒毀隔間門板及天花板等處。
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而對於該小學生的縱火犯行,板橋分局警方也將聯繫學校社工加強輔導,以導正其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