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二○一二年三月開始調查許仕仁貪瀆案,發現許仕仁涉嫌收受香港地產大亨新鴻基地產董事局主席郭炳江,和其弟弟郭炳聯的多筆款項及無抵押貸款。此外,許仕仁還接受新鴻基地產提供的免費公寓。許仕仁隨後被依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遭到起訴。郭炳江和郭炳聯也因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一併遭到起訴。
法院經過審理後,判處六十六歲的許仕仁入獄七年半,另並須歸還犯罪所得港幣一一一八‧二萬(約台幣四五五四萬元);六十三歲的郭炳江入獄五年,罰款港幣五十萬,並取消五年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另外,在全案中擔任中間人的兩名被告,新鴻基地產前執董陳鉅鴻和香港交易所前高層關雄生,各被判入獄六年、五年,和罰款港幣五十萬。郭炳聯則全身而退,未遭到判刑。
許仕仁是前香港特首曾蔭權時代的高級官員,二○○五年獲拔擢為香港政務司司長,後於二○○七年中卸任。法院發現,郭炳江就是在這段時間內,向許仕仁行賄。由於許仕仁已經破產,可能無法交還賄款,法庭也無法追討,至於許仕仁提供給情婦的款項,相信也難以追回。
這起貪污案牽涉層級廣大,再加上調查過程中爆出許仕仁包養相差三十三歲的空姐情婦 ,而引起香港民眾關切。許仕仁曾是港府體系中的第二號人物,地位僅次於時任行政長官的曾蔭權。在法院宣判前,許仕仁的律師還向法庭呈上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親筆撰寫的求情信。曾蔭權在信中對許仕仁犯下過錯感到「極度震驚」,但也讚揚許仕仁在任內成挽救香港經濟,協助治港「有功」。
而新鴻基地產為香港的大型房地產集團,香港許多知名摩天大廈都是新鴻基地產所建造。而新鴻基地產三兄弟郭炳湘、郭炳江、郭炳聯,身家估計有二四○億美元(約台幣七六六七億元),二○一四富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