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林姓被告在擔任板橋區公所養護工程課長時,涉嫌與許姓課員多次利用經辦公有停車塔設備維修、保養等機會,假藉各種理由向業者索賄。
檢方查出,林及許兩人涉分別向承包業者索賄新台幣46萬元、61萬元,甚至要求業者配合出具不實報價單,向公所浮報詐領112萬6070元公款。
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並依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等罪嫌,起訴林、陳及10名業者。由於林姓被告矢口否認收賄犯行,檢察官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方起訴書指出,林姓被告在擔任板橋區公所養護工程課長時,涉嫌與許姓課員多次利用經辦公有停車塔設備維修、保養等機會,假藉各種理由向業者索賄。
檢方查出,林及許兩人涉分別向承包業者索賄新台幣46萬元、61萬元,甚至要求業者配合出具不實報價單,向公所浮報詐領112萬6070元公款。
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並依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收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等罪嫌,起訴林、陳及10名業者。由於林姓被告矢口否認收賄犯行,檢察官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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