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232.公司名稱:宏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簽約日期:103/12/23(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東路分行 及全國各地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仁愛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