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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庫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2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2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5億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新股15%,計225,000仟股由集團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撥新股10%,計150,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餘新股75%,計1,125,000仟股由本公司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其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部分,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銀行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之營運資金,以強化其資本結構俾利業務發展。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境改變而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並由董事會訂定新股發行價格等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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