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陳姓病患的主治醫師、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李明哲表示,國內等待腎臟移植的病患超過6000人,但每年腎臟捐贈數量只有300多;衛生褔利部修訂的器捐新制上路後,陳姓病患因其外甥於18年前器捐遺愛人間,讓他成為新制後的第2例器官受贈者,也是腎臟的第1例。
李明哲指出,衛褔部9月10日公布的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納入「待移植者的配偶或三親等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不但具利他精神,也能嘉惠自身,成為善的循環。
陳姓病患的姐姐、也就是他外甥的媽媽,今天也到醫院,接受器捐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江仰仁的獻花感謝。
陳媽媽說,兒子在18年前因為車禍過世,兒子生前就樂於助人,於是想把他的愛心延續下去、遺愛人間,是東台灣第1個器官捐贈者;沒有料到,18年後,自己的弟弟能因為新制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