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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工業區地下水檢出三氯乙烯超標 勿用地下水源

台灣好新聞/ 2014.12.19 00:00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環保局11月下旬抽取台中工業區內地下水井水樣送驗,檢測報告出爐發現,部分水井水質中三氯乙烯含量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環保局已通知市府水利局、衛生局及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等單位,加強宣導管制區內廠商勿使用地下水,以確保用水安全。

環保局表示,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自100年起各工業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須定期檢測區內土壤及地下水品質,並送環保局備查。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於台中工業區內設有20口地下水監測井,於100年至102年之監測結果,各項水質均無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情形;另外環保局自95年開始於台中工業區下游周界亦設有4口監測井,95年至103年之水質監測結果皆無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情形,在重金屬或三氯乙烯等項目亦多無檢出有含量情形。

但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03年提供給環保局之檢測報告中發現有一口監測井有三氯乙烯測值達0.136毫克/公升,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05毫克/公升)。環保局獲知結果後即函請市府水利局、區公所及工業區服務中心查明工業區內及周邊是否有民眾或廠商使用地下水情形,經各方回報資料顯示工業區周邊皆已為自來水接管供應區域,除於工業區28路台中酒廠有2口向水利局申請水權之水井得抽水使用外,其餘均無申請使用地下水情形;工業區服務中心亦表示詢問該監測井周邊廠商皆答覆未設地下水井。

另外工業區服務中心為宣導區內廠商勿抽用有污染之虞的地下水,已經在10月27日發函通知各工業區廠商,並於11月4日會同環保局及水利局等單位向區內廠商召開水質監測說明會,提醒勿使用地下水。

而對於台中酒廠合法取得水權之2口地下水井皆設有相關淨水設施,處理後水質亦定期檢測符合標準。環保局於11月24日前往台中酒廠2口地下水井採樣,並實地探詢附近工廠有無抽用地下水情形,一併採樣送驗,共採得區內7口民井水樣送驗,進行重金屬及三氯乙烯等分析。

臺中市環保局指出,7口民井水質檢測報告於12月10日送至環保局,其中有一口位於工業區9路附近水井三氯乙烯含量為0.111毫克/公升,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05毫克/公升),另6口含量為未檢出至0.02毫克/公升,重金屬項目7口水井則多未檢出。環保局於獲知結果後,立即通知衛生局、水利局、財政局及工業區服務中心等單位進行7口水井查察作業,其中台中酒廠有水權之2口民井經通知後已自行停用,另5口無水權之水井亦自行停用或由水利局封井。

為保障民眾飲用水及食品安全,臺中市府環保局在12月11日召集相關單位進行相關管制研商會議,將由請水利局會同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儘速查察有無仍非法抽取地下水者,並以食品、藥物工廠為優先清查對象。另由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篩選提供自來水用量與廢污水納管處理量異常名單予水利局,進行是否非法使用地下水查處作業。執行結果,如涉食安問題,將啟動食安管理機制,由衛生局召開食安會報應變處理。

環保局表示,有關地下水污染查證調查工作,將會同經濟發展局針對區內工廠曾使用或仍使用列管物質工廠辦理聯合稽查,追查污染源及追究污染行為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責任,並辦理相關污染改善工作。環保局並將持續督導台中工業區服務中心依規定辦理工業區內土壤及地下水採樣檢測作業,並加強轄管廠商廢污水納管管理工作,如有發現造成區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行為,應即轉知環保局稽查處分;各單位查察過程如發現區內廠商非法抽用地下水,將知會水利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依權責查處。

環保局表示,目前工業區外周邊下游監測井尚無檢出三氯乙烯污染情形,台中工業區廠商均有自來水可使用,再次呼籲區內廠商勿違法抽用地下水,市府相關單位已加強工廠管理及違法使用地下水之查處工作,環保局與工業區服務中心亦將持續地下水質監測及追查污染源,並儘速進行污染改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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