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11月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27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7,000,000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103年11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45263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03年12月15日經授商字第103012567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亦已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臺證上一字第1030026238號函核准在案。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2. 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3.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4. 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5. 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6.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7.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8. CC01090電池製造業9. 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10. 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11. 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12. 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13. 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14. CE01030光學儀器製造業15. CE01040鐘錶製造業16. CH01040玩具製造業17. 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18. 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19.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20. E701010電信工程業21. 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22. 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23. F113020電器批發業24.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25. 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26.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27. F113110電池批發業28.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29.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0. 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31. 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32.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33. F213110電池零售業34.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35.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36. F401010國際貿易業37.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38. 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39. 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40.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41.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42.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43. I501010產品設計業44. JE01010租賃業45. J305010有聲出版業46. JA02010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47. JA02990其他修理業48. 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49. 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50.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772,000,000元,分為普通股177,2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整,分為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四、本公司所在地:(221)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31號4樓之2。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3年,自103年6月17日起至106年6月16日任期屆滿。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5年4月9日訂立,民國103年6月17日第27次修訂。八、減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30,000,000元整,分為普通股63,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九、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一)減少資本新台幣270,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計27,000,000股。(二)減資比率:30%,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00股(即每仟股減少300股),另每股減資返還3元。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十、減少資本緣由:為提昇股東權益和整體投資報酬率。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時程:(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4年1月17日,並自104年1月23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二)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4年1月12日。(私下轉讓者,交割日期為104年1月12日並完成過戶手續。)(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4年1月13日起至104年1月22日。(四)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民國104年1月9日起至104年1月22日。(五)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4年1月23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六)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十二、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4年1月23日,以匯款方式或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參、換發之程式及手續: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必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民國104年1月23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三、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四、換發地點:103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865859﹞。五、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肆、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