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百:本公司代太平洋崇光(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第三地現有公司增資大陸孫公司天津遠東百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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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3/12/18至民國103/12/1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第三地現有公司以債權交換股權方式增資大陸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總金額美金11,819,340元(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美金39,000,000元,本公司認購30.31%)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天津遠東百貨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7,9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美金39,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批發及零售業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人民幣(131,006,676.91)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人民幣(41,127,816.62)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無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天津遠東百貨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孫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為充實天津遠東百貨有限公司股本及營運資金;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易當日以債權交換股權;無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以債權交換股權;按增資認股金額認購;本公司董事會18.經紀人:無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為充實天津遠東百貨有限公司之股本及營運資金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3年12月18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03年12月18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46,668,757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55.48%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4.37%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43.14%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28,849,417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8.74%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2.63%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7.90%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00年:新台幣 ( 46,821)仟元101年:新台幣 (386,311)仟元102年:新台幣 (441,648)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100年:新台幣 0元101年:新台幣 0元102年:新台幣 0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