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匿美、加 分別有45人、16人
在通緝犯外逃國家的分佈上,監院報告引述調查局統計數字指出,調查局偵辦案件經院檢機關發佈通緝並提列為外逃追緝者共計一九一人,可能藏匿地點以中國大陸(含港澳)地區最多,高達九十六人,約佔五十.二六%,第二及第三分別為美國四十五人、加拿大十六人,其他國家則都在五人以下。
監院調查報告指出,調查局追緝的重大經濟罪犯行動,歷年基於地緣、交通、語言及生活文化等因素,以逃匿中國大陸(或經香港轉進)地區為主,逃匿美加或其他地區國家,則或因已取得外國居留權(綠卡)或投靠親友等,依個人狀況不同而異。
調查局表示,外逃通緝犯目前仍以逃匿至大陸地區為主,這也是我國內相關機關積極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促請大陸公安部指示各省(市)公安職能部門協助追緝遣返的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