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12/172.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因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依據至上七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8.因應措施:(1)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轉換價格應予以調整。(2)本公司國內第七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將於新股發行除權認股基準日103年12月30日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調整後轉換價格自104/01/15(收足股款日)開始適用。(3)原公告轉換價格自104年01月15日起,適用調整後之轉換價格為12.5元予以作廢。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