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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電子:本公司於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17 00:00
壹、本公司103年10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5635號函核准發行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至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2)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3)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4) 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5) 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6) 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7) F401010國際貿易業。(8) F401030製造輸出業。(9) I501010產品設計業。(10) I601010租賃業。(11)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12)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13)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14)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15) F113020電器批發業。(16)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17) 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18)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19) 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20)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21) 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2,560,719,140元,分為256,071,91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9號7樓。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6年2月26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2年6月19日。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發行股數、面額及總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300,000,000元。(2).發行條件:本次發行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3,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10%,計3,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2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93.723671股,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倂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3).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4元整。(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5)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860,719,140元,分為286,071,91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十二、主辦公開承銷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股款代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期間:104/01/06~104/01/12(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4/01/13~104/01/14(3)原股東及員工催繳股款期間:104/01/13~104/2/13十五、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2)分送方式: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3)索取方式: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3年12月30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12月26日起至103年12月30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12月2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肆、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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