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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大賣場聖誕飾品 愛買HOLA大潤發違規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4.12.17 00:00

聖誕節將至,家家戶戶、公司行號紛紛添購充滿節慶氣氛的裝飾小物來布置環境。為了確保消費權益及使用安全,新北市消保官前往各大賣場、雜貨賣場進行稽查,發現多數的LED商品標示不合格,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新北市消保官與經濟發展局前往中和區大潤發、好市多、台灣大創百貨及三重區家樂福、愛買、HOLA等6處賣場進行稽查。因應聖誕節消費需求,現場設置有聖誕節專櫃,並且陳列應景裝飾性商品,常見有吊飾、花圈、金蔥條、頭飾及布置用燈飾等,經查消保官調查,大多數商品均符合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

不過,還是有部分商品標示不全,其中HOLA販售的多款聖誕花圈沒有商品標示資訊;而愛買販售的DIY聖誕樹組內的LED燈、大潤發販售的LED魔幻七彩魔球燈等標示不符合規定。

消保官表示,LED燈飾因屬電器商品,賣場商品的標示內容未符合「電器商品標示基準」相關規定,已當場要求業者先將標示不合格商品下架,並另由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標示法規定,函請業者限期改正標示。

電器商品標示基準適用於家用與類似目的的電熱、電動及其組合器具,或以電磁感應的製品及其零組件。電器製品類應標示商品名稱及型號、額定電壓(V)及額定頻率(Hz)、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製造年分及製造號碼、生產國別或地區、規格、注意事項或警語、使用方法及緊急處理方法、製造或委製廠及代理商名稱、地址及電話,而零組件類也應具備相關標示事項。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選購節慶裝飾商品時應注意標示是否清楚,如為電器類商品更應注意額定電壓、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等資訊,並依標示上的使用方式及警語謹慎使用,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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