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寶林茶室 台南紅球 賞櫻

遭設計劉喬安將提告 《壹週刊》認為恐適得其反

NOWnews/ 2014.12.16 00:0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遭週刊爆料賣淫,她神隱幾天之後發出最新的7000字聲明,除了解釋自己的學歷家世、被黑二代包養、愛飛翔善款事件、與前夫婚姻等問題外,也說明「援交」事件的經過,並表示要對設計她的人以及《壹週刊》提告到底。不過壹傳媒認為,報導經過合理查證,若提告也許對劉喬安來說會適得其反。

劉喬安16日透過《蘋果日報》與臉書,發出7000字聲明,她表示:「事發當天我接到莫名的Line簡訊,相約介紹我一位『香港大哥』要買酒。因為對方行程很趕,要我到酒店與對方碰面,接頭人『小嫻』叫我不要擔心,她會全程陪著我,叫我不要帶朋友隨行,香港大哥會不喜歡。於是我不加懷疑就相約見面。」

劉喬安解釋當天的事發經過,她說:「到了電梯裡面『小嫻』突然說:『等一下會給妳十萬塊,都是妳的。』當下我整個傻掉,整個腦袋嗡嗡響。心想不是來要賣酒的嗎?怎麼突然變這樣。其實當時應該扭頭就走,但我不得不承認『十萬』對我的誘惑實在太大了。當時女兒馬上要放學,我本準備去接她下課,如果一開始打算去『援交』,不可能挑這種時段。」

劉喬安坦承,的確被「十萬」所誘惑,曾有念頭閃過「如果有了這十萬,至少兩個月不用煩惱了」,心想都到門口,乾脆看看對方長什麼樣子,劉喬安說:「這一點我是必須承認,是我最嚴重的錯,我的確動搖了。」

劉喬安表示:「進入房間後『小嫻』馬上離開,留我一個人在房間。小嫻突如的舉動令我感到錯愕,那一刻起我便感覺不對勁」,這名「香港大哥」事後將十萬砍價到兩萬,劉喬安察覺不對勁,因此開始跟「香港大哥」閒聊並委婉拒絕,告訴對方沒接過,沒有談過價錢,劉喬安當時以為碰到變態壞人,根本沒想到對方會是記者,很怕自己被強暴拍裸照。

劉喬安聲明中也提到「換褲子」一事,她表示當時聊過一陣子,看對方不像會為難她,於是提出要去接女兒下課,想借廁所換短褲,但「香港大哥」卻突然說:「我可以看妳換嗎?」嚇得她腦中一片空白,怕得只好照做,離開前對方擋在她前面,於是她又坐回床上跟他聊。

影片中劉喬安曾說「我不是一般的prostitute」、「大家都說我pretty tight」等話,劉喬安澄清當時是說:「你人很好,但是我不是妓女(Prostitute),我只做愛(Make Love)我喜歡有氣氛,這樣我真的沒辦法。」但影片經過剪接,內容完全變調,很多內容是被誘導性講出來的。

劉喬安表示,自己對別人的事都很衝動,但對自己的事往往息事寧人,從學運以來的諸多風雨,從不曾正面回應或解釋,但這次不能再這麼做,並不是要為了自己的無知補破網,而是「新聞不該這樣做」、「新聞不該被製造」,決定對設圈套的「香港大哥」與「小嫻」、週刊提告到底。

不過,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壹傳媒法務經理葉錫波16日表示:「《壹週刊》接獲爆料才進行查證,至於查證及報導方式是否涉及設計、妨害秘密,法界本有不同見解,若劉小姐提告,我們會把當時拍攝的影片等事證提供法院,證明報導經過合理查證,也許對劉小姐來說會適得其反。」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