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預告訂定「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草案 ,第1期目標管制總量不變,第2期目標希望減少5%到10%空污量,預計明年1月開協商會、公聽會,預估最快可在明年農曆年前公告實施。
環保署表示,高屏主要產業為石化、鋼鐵、電力等密集工業,近年來空氣品質雖有改善,但相較於全國,仍是空氣品質較差的區域,為加速改善高屏地區空氣品質,因此優先選擇高屏實施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
環保署也訂定高屏空污排放量,如粒狀污染物排放量為每年6萬4483公噸、硫氧化物4萬4671公噸、氮氧化物9萬9617公噸、細懸浮微粒排放量1萬3536公噸等,業者排污不能超過核可量,違者可開罰10萬到100萬元罰鍰。
為鼓勵空污減量,環保署表示,業者可更新操作設備減少空污排放量,或推動員工通勤車輛減少污染,協助髒污街道清洗打掃等,削減的污染量可到拍賣市場交易,或作為擴廠使用,預估每公噸約值新台幣2至3萬元。
環保署指出,未來也將協同衛福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成立「空氣污染減量行動督導聯繫會報」,整合各部會對空污減量量能、分配減量工作及賦與責任,並在聯繫會報下組成「空氣污染減量行動小組」,定期監督各區空氣品質改善工作,並邀請當地居民或團體代表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