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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死18年 呼格吉勒圖改判無罪

中央社/ 2014.12.15 00:00
(中央社臺北15日電)18年前一名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被冤指為姦殺犯,並在短短61天後被執行死刑。他的父母多年上訪無效,直到2005年真兇落網,法院再審後,15日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紡廠18歲工人呼格吉勒圖報案,指一名女子在女廁遭到性侵並殺害,但當地新城分局警方認定呼格吉勒圖為兇手,61天後,法院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

呼格吉勒圖死後,他的父親李三仁、母親尚愛雲開始頻繁上訪,但都沒有獲得回應,而「破案」的多名警官都因「迅速破獲大案」獲立功表彰。

直到2005年,被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連環姦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他供述出1996年的女廁姦殺案,並準確指出當年作案現場,顯示已被槍決的呼格吉勒圖是含冤而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上個月重審此案。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判決認為,此案證據不足,且呼格吉勒圖所述犯罪情節與實際情況有諸多不吻合之處,因此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報導說,在宣布呼格吉勒圖再審判決無罪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向呼格吉勒圖父母表示「真誠道歉,對不起」,並向呼格吉勒圖父母轉交高院院長胡毅峰個人慰問金人民幣3萬元。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也在判決後表示,自治區黨委已責成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就呼格吉勒圖案責任問題進行調查,有責必究,有錯必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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