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國民黨便宜行事辦補選 黨章爭議未解

自由時報/ 2014.12.1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便宜行事辦黨主席補選,但「總統當然兼任黨主席」的黨章爭議猶未解決。繼台北市議員李新要求投票前召開全代會修改黨章後,昨有國民黨中常委也表態呼應,黨內人士同樣提出質疑,在黨章未修正的情況下,除非馬英九總統退黨,朱立倫一月當選新黨魁,將有黨章適法性的爭議。

黨內:馬沒退黨 新黨魁有適法爭議

即使朱立倫當選後,黨內無人援引黨章規定向法院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但在朱立倫已經宣示不角逐二○一六大位的情況下,如果後年總統選舉由國民黨候選人勝選,朱的黨權必須交出來給新總統,這次大費周章才選出來的「朱主席」,任期卻只有一年三個月,不符選舉經濟效益。

黨中央:馬是當事人 不可能提訴訟

國民黨昨仍堅持,黨章規定並未排除總統主動辭卸黨主席的例外情形。發言人陳以信表示,外界質疑總統自動兼任黨主席是「帝王條款」並非事實,「黨政密合」是「以黨輔政」的制度化作法,國民黨並非首創,民進黨早於二○○二年就已置入黨章,運作多年,從來沒人稱其為「帝王條款」,因此主席補選不會有當選無效的問題,前主席馬英九就是當事人,絕不可能據此條款提出訴訟,挑戰新任主席的正當性。

不過,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表示,「黨章一定要修」,黨章明顯是把黨籍總統與黨主席兩項職務掛鉤在一起,規定本身就很不合理,黨中央應儘快召開臨時全代會修正,唯有如此,未來補選出來的新任黨主席,法理上比較站得住腳。

中常委邱復生則建議,黨中央應重找律師研議,如果在黨主席補選投票前召開臨時全代會很麻煩,「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以免徒增紛擾。

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第六項規定,「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黨內許多人認為,馬英九在未喪失總統職務,或黨籍未消失的情況下,卸除主席身分,明顯違反黨章規定,必須召開臨時全代會修改黨章,但黨務部門堅持以解釋黨章的方式幫馬請辭開道。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