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因向台北地院提出保外就醫,遭到北院駁回,陳水扁不服提出抗告,11日親筆寫狀向高等法院提出聲明異議,高院11日上午分案完畢,高院12日已駁回陳水扁的聲請,認為陳水扁應該直接打行政訴訟。
法務部日前表示,依台中監獄日常生活觀察紀錄,綜合評估,陳前總統作息規律,飲食正常,親友接見頻繁,健康狀況尚非在監內無法為適當治療之程度,似不符保外醫治之規定。
不過,法務部也為他指點「3條路」,包括向北院提出抗告、向高院聲明異議、以及擴大醫療鑑定小組等方法。陳水扁於是向高院提出抗告,並向高院聲明異議。
高院11日上午分案完畢,12日下午裁定「聲明異議駁回」,認為陳水扁應該直接打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