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2/122.公司名稱:源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7)證櫃監字第0970201508號函辦理申報8.因應措施:依103年11月自結數計算源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月份負債比率:75.12%11月份流動比率:66.34%11月份速動比率:39.56%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