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指出,威盛2008年推出一款手機晶片,留有後門程式,任何一支手機使用這顆晶片,可能成為間諜手機,可隨時監聽及監視任何使用者。
據報導指出,香港高等法院審理威盛及中聯控股間商業糾紛,判決威盛敗訴,需賠償中聯上億元,目前官司上訴中。
威盛表示,涉及與中聯控股商業糾紛的晶片VT3421/TF376,銷售非常有限,宏達電(2498)並未使用這款晶片,這起商業糾紛及晶片與宏達電完全無關。
威盛指出,經雙方協議,並未於今年11月24日開庭審理,因本案基於仲裁案件的性質,雙方都有保密義務。報導內容多與事實不符,對媒體不實報導,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