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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籍立委劉建國舉辦「身權法」修法公聽會

大成報/ 2014.12.09 00:00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報導】立委劉建國雲林服務處表示,權法修法的提案立委劉建國,今(9)日上午在台北市與「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呼籲檢討職評制度 增加職場見習 俾利提高身心障礙者就業人數。

今天出席官方代表有:勞動部次長郝鳳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賴樹立以及蘇昭如組長;團體包括專家學者東吳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助理教授周怡君、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心路基金會執行長宗景宜、賴炳良督導、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愛盲基金會、雲林縣緣享庇護養花場、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附設愛加倍庇護工場、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嘉義市再耕園咖啡庇護工場等近500位,更有約10位身障家長共同出席要求政府釐清與正視庇護工場定位問題與經營困境對障礙者職業重建權益的影響。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所提及的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保障,現行制度規定進入庇護工場需要經過法定的「單一職業輔導評量」關卡,有違自由權、選擇權、參與權等職業重建權利,明顯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藉此本次公聽會進行充分討論,俾利催生法案儘速完成三讀。

一、台灣庇護就業甚低,佔18-64歲工作年齡的的智能障礙、自閉症、慢性精神障礙與多重障礙約23萬名比例僅千分之二

立委劉建國指出,96年《身權法》將庇護工場定位為就業單位後,已使庇護工場服務中重度身心障礙者的本質轉變,造成庇護工場及身心障礙者兩方的雙重困境。這也直間接導致台灣目前弱勢障礙者的庇護就業機會僅有千分之二,遠落後於鄰近香港的百分之一,更無法難與歐洲福利國家如德國高達百分之三以上庇護就業機會相睥睨,顯見政府在庇護工場的立法及政策規劃急待修正,導致民間團體缺乏辦理庇護工場的意願,造成的將是身心障礙者的職業重建權益受損,在家安置與社會隔離情況日增,未來將衍生更多家庭照顧與經濟..等問題。

二、亮眼政策目標明確與匡列預算多,已執行多年的庇護工場政策缺乏完善規劃,放任提供弱勢障礙者庇護就業機會的庇護工場自生自滅

行政院定調103年為社會企業元年,整合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做為前導推動單位,在尚未確定有任何弱勢國民受益情況下,已立即決定以3年共投入1億6,120萬元,育成100家新創社會企業為目標成為本年度亮點政策;對此,立委劉建國表示,反觀提供弱勢障礙者確定庇護就業機會的庇護工場,與 101年3月當時全國共111家庇護工廠,提供約1,665個庇護就業位置相比較,在整整2年之中,台灣只增加了17個庇護工場、210個庇護就業機會,平均一年只增加約100多個庇護就業機會;然而每年自全台高中職特教學校畢業的中重度障礙青年卻高達約1,500名,顯見政府的庇護工場政策從未考量弱勢障礙者的生命歷程、就業需求與職業重建權。政府寧願花大錢輔導、補助企業去做目前全無確定法律概念與定義的社會企業,但卻放任提供弱勢障礙者庇護就業機會的庇護工場自生自滅。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宗景宜亦表示,從96年至今,這幾年紛紛有12家庇護工場不堪虧損結束經營,每結束一個庇護工場代表的是在當地有數個、甚至數十個身障青年喪失了庇護就業的機會,而這些家庭的父母何以為繼?勞動部為了要讓各縣市都有庇護工場,以插旗方式,輔導有些縣市只成立1家庇護工場(職缺只有6人)。弔詭的是,某縣市只有一家小型庇護工場最大可容量6人,目前只聘用到3位庇護性員工,問題究竟是出在哪個環節在此呼籲政府提出完整的庇護就業政策規劃,讓我們看到未來可以走下去的曙光。

三、修改《身權法》,俾正本清源解決問題:由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結合62家庇護工場,提供了1千多個庇護就業機會,共同提出六大共識,並由劉建國立委辦公室提出身權法修法草案,於103年9月已一讀通過,立委劉建國與心路基金會執行長宗景宜建請政府部門於3個月內,儘速提送對應法案版本;同時建請立院衛環委員會召委儘速排入委員會審查。

四、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周怡君指出現況問題與提出解決的方案:

其一,現行職場見習計畫對庇護工場毫無誘因,庇護工場無暇也無力提供弱勢障礙者職場見習服務。因此,只有當職場見習是庇護工場的法定功能、輔以國家對庇護工場提供足夠支持的條件下,庇護工場才能無後顧之憂的提供弱勢障礙者見習服務。

其二,目前將職評結果當作庇護工場的入口機制,是把職業重建服務當成社會救助。不但是過時的專業霸權決定服務的方式、更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中障礙者有權自主、平等對待主張。我們認為應用「需求評估」取代「能力評量」作為取得庇護工場服務的入口機制,還給障礙者基本人性尊嚴與就業權。

其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提到應該促進障礙者社會參與、促進自立及發展,政府應該要積極促進身心障礙者各項權力之實踐。庇護工場是保障中重度弱勢障礙者在勞動和照顧範疇之間最後一個人性尊嚴的底線。

五、家長現身指出,在這個制度下,我自閉症的孩子恐怕沒有就業的機會了!身為一位中度自閉症的孩子的母親張力蕙女士,今天於公聽會沈重指出她孩子是台北特殊學校今年應屆的畢業生,在學校成績都是優等。孩子希望進行庇護工場工作,心路基金會的職管員,在孩子仍在校實習的時候,多次進入實習場所,實際觀察了孩子各方面的工作能力,漸漸得到孩子信任。可惜的是孩子的職業輔導評量並非由職管員負責進行。孩子沒有辦法通過職評進入庇護工場,由於我們根本不知道職業評量有些什麼內容? 有些什麼步驟? 連我們一般人都沒有辦法理解,更無法事先給孩子解釋清楚,讓他心理有些準備!

家長張力蕙女士今天站出來,是為了孩子與下一個孩子的就業權益 極力呼籲我們的孩子希望有工作,而在迎接工作機會之前,有太多的門檻、太多的限制.我們需要一個人性化的制度, 來幫助這樣的孩子,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 有尊嚴的,快快樂樂的工作. 就像社會上一般人一樣有選擇工作與就業的權力.我們迫切的需要政府部門提供更多見習與庇護就業的機會, 我們家長與孩子在人生的道路, 一路上披荊斬棘, 關卡已經夠多了, 我們好不容易都已經走到這兒了, 只差這一步了! 請發揮政府部門該有的作用與責任。

公聽會最後做成6點結論如下:

1.對於設有庇護工場但提供身心障礙者就業數量相對少之縣市政府,勞動部應制定獎勵制度鼓勵縣市政府籌設。

2.勞動部應於3個月內參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所提及的身心障礙者就業權之自由權、選擇權、參與權,提出執行與規劃報告書;以及提出完整庇護就業的政策規劃。

3.庇護工場內庇護性員工應朝庇護就業及職場見習兩種就業模式規劃,包括勞動條件、見習期限、補助庇護工場辦理見習、輔導人員配置及職場區隔等相關規範。尚未完成法令修正前,請勞動部半年內完成規劃。

4.重新定位職業輔導評量在庇護工場入場機制之角色,應朝向界定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的專業協助,取代現行行政鑑定的定位。用「需求評估」取代「能力評量」作為取得庇護工場的入場機制,還給障礙者基本人性尊嚴與就業權。

5.建議勞動部督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落實庇護工場獎勵制度,有效提高庇護工場經營意願,樹立庇護工場經營典範。

6.針對立委劉建國所提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出相對應法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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