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自結11月稅後純益新台幣11.1億元,累計1-11月稅後純益149.9億元,每股稅後純益(EPS)1.63元。
未來台新金將按照權益法認列彰銀的獲利,金管會官員解釋,台新金喪失了對彰銀的控制權,所以不能編合併報表,但仍持股22.5%,對於彰銀還有一定影響力,所以依據權益法認列,未來台新金對彰銀的認列,就依據彰銀獲利多少,依照比重認列。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截至12月8日止,台新金持有彰銀17.82億股,若以帳列成本扣除昨天收盤價,需於年底一次性認列投次損失148億元,之後台新金將彰銀持股轉入短期投資,每月因彰銀股價變動,都會將損益認列在自結獲利中。
此外,金管會是否會要求台新金出脫彰銀持股?金管會表示,由於台新金已對財政部提告,訴訟期間,金管會不能有行政裁量,所以金管會請台新金自行提出說明後續的處理情形。
台新金痛失彰銀經營權,須於年底一次認列148億元投資損失,今日股價慘遭空頭重襲,光是外資就大砍12657張,台新金爆出逾12萬張大量,收黑13.55元、跌幅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