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溺斃身亡的李姓男子在今年3月受僱於「昭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受泥船「昭伸8號」的船長兼駕駛,負責台電卸煤碼頭北防波堤的沉箱回填作業,平時載運從海底挖起的泥沙,將其載至沉箱旁,再由挖土機挖起回填,一天24小時都重複該作業,而當天李男是值班下午1點到晚上11點時段。
與李男搭配的薛姓怪手司機表示,李男當天的身體、精神狀況良好,並無異狀,也沒有喝酒,作業到晚間8點多都很順利,一直到9點多,無線電那頭突然傳出呼救:「8號要沉了,船要沉了!」隨即失去聯繫,薛男趕到現場查看,發現「昭伸8號」已漂離岸邊約20公尺,船底朝天,他才緊急聯繫監工單位。
據了解,當時外海風浪約6到7級,溫度約攝氏10幾度,眾人以為李男隨著海流向外海漂去,急忙派出人員、潛水夫,海陸聯合搜索未果,直到晚間10時許,潛水夫才在駕駛艙內找到李男,但李男被救起時已無生命跡象。警方調查,李男身上無其他外傷,僅左小指有道3公分的撕裂傷,初步判定為意外所致。
但是否有人為疏失?仍待警方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