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表示,本次受評的績優單位,在會務運作、會員服務等各方面均有顯著績效,値得鼓勵。除了鼓勵運作良好之工會,也要分別從會務、勞資合作、財務、勞工福利及教育等方面,提醒各工會最須注意改善事項。
以會務運作面來說,許多工會會務辦理情形完善,但仍發現有少數工會未定期召開理、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在勞資合作部分,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者,比例甚微。
勞工福利及教育方面,則建議工會應積極申辦本府勞工教育補助經費。
而工會財務部分,有工會未依規編製會計報告及帳簿,須檢討財務收支運用及稽核機制,使會計作業標準化及透明化。各工會如有上述相關事項,應加強檢討改善,以促進工會組織發展。
勞工處特別強調各基層工會在勞工權益保障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角色及功能,期望透過評鑑輔導機制,能讓工會持續精進,未來發展應以加強會務管理及充實業務內容為目標,提高工會素質與社會貢獻度。